胁迫熟妇的哀求屈辱 裸睡中被男人强暴第3部分, 于是她勉强睁开眼睛,突然发现压在身上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人,于是她惊叫道:“你是谁?”
黄某看到女主人醒了,慌不择路地跑了出去。
丈夫李某被妻子的喊声吵醒了,得知有人强奸妻子,他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就追了上去。
毕竟是年轻人跑得快,很快就看到了黄某的影子,李某把刀直接砸了过去,正好砸在黄某的脚上,随后李某报警。
警察接警后,带走了有关人进行审问,黄某供认不讳,从他身上还搜不出了女主人的手机。
那么,本案中的黄某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?他触犯了什么法律?
毫无疑问,黄某犯了强奸罪和偷窃罪。
本案中,黄某因偷窥产生了淫欲,但同时又在财物的诱惑下产生了偷盗财物的行为,其盗窃事实清楚,先盗后奸,前后触碰了刑法中的两种罪,即盗窃罪和强奸罪!
《刑法》264条,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入户盗窃、扒窃数额较大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到处罚金。
黄某因手头拮据,主观上已经有了实施盗窃的动机,客观上也证明他在小区徘徊了一阵,寻找合适的作案对象。
黄某入室后,他在淫欲的充盈下并未忘记实施盗窃的初衷。
《刑法》236条,强奸罪,是指违背女性意志,使用暴力,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。
本案中,女主人当时出于熟睡状态,再加上这是在自己家里,并且其已经习惯了以往的夫妻生活方式,未想到半夜会有其它男人冒充老公与自己发生关系,因生活习惯原因和熟睡原因,其处于无意识的被动状态,因此黄某属于违背妇女意愿而与之发生关系,遂构成强奸罪。
综上所述,黄某同时触碰了两条法律底线,数罪并罚,黄某将会再次锒铛入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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